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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国杨百翰大学国际民族舞蹈团参加第九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外函〔2009〕437号
  • 【发布日期】2009-03-31
  • 【生效日期】2009-03-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国杨百翰大学国际民族舞蹈团参加第九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国杨百翰大学国际民族舞蹈团参加第九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的批复

(文外函〔2009〕437号)




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

集团文字[2009]42号请示悉。

根据第九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总体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你集团公司邀请美国杨百翰大学国际民族舞蹈团一行44人,于2009年5月期间到北京参加第九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于5月5日、6日在保利剧院演出,此外还将参加广场演出。该团来华参加第九届“相约北京”联欢活动演出由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主办。该团国际旅费自理,在京期间的食宿、交通、零用费以及与演出相关的场租和制作费从“相约北京”联欢活动的专项经费中支出。

请以“相约北京”组委会名义向该演出团体发出邀请,并做好节目审查和其它与演出有关的准备工作,落实接待计划,确保上述演出活动顺利进行。活动期间不得出现“一中一台”、“两个中国”等问题。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将活动总结报送文化部外联局。

此复。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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