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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 【发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冀政函〔2009〕34号
  • 【发布日期】2009-03-27
  • 【生效日期】2009-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冀政函〔2009〕3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省科技进步,促进自主创新,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河北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科学技术厅审核,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韩泽林、孙大业两位同志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授予“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中若干问题的研究”等3项成果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提高农田水分利用效率的界面调控机理”等2项成果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转基因杨树生态抗虫效应及安全性评价”等15项成果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授予“等离子体反应合成纳米复合陶瓷涂层的研究”1项成果河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仓转式精位穴播机”等5项成果河北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授予“节水冬小麦新品种石家庄8号选育与应用”等12项成果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路基压实质量无损检测新技术研究”等41项成果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高性能复合梯度涂层金属陶瓷的关键技术研究”等186项成果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人员再接再厉,勇攀高峰,为推进全省科技事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向获奖人员学习,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创新、拼搏、团结、奉献精神,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为推动创新型河北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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