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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8号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8号
  • 【发布日期】2009-03-06
  • 【生效日期】2009-06-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8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8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规范工业锅炉及炉窑烟气脱硫工程建设,现批准《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工业锅炉及炉窑湿法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HJ 462-2009)

该标准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www.mep.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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