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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G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厦门市
  • 【发布文号】厦府〔2009〕53号
  • 【发布日期】2009-03-04
  • 【生效日期】2009-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G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G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09〕53号)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

厦国土房〔2009〕69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位于湖边水库片区仙岳南侧,云项中路东侧,候卿路北侧地块(编号:2009G0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挂牌出让工作由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挂牌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有关该项目挂牌出让的竞买人资格、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地块规划设计要求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处理。

三、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安排及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要求等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挂牌出让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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