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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通信行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秘〔2009〕40号
  • 【发布日期】2009-02-24
  • 【生效日期】2009-0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通信行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通信行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通报

(皖政秘〔2009〕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我省通信行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全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完成投资80.1亿元,电话用户突破3000万户,业务收入完成221亿元,位居全国第9位。截至目前,通信光缆通达全省所有行政村,实现行政村“村村通宽带”,全省经济社会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与此同时,面对抗雪防冻、防汛抗旱、徽商大会等重要事件、重大活动,全省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积极参与,热情服务,全力做好通信保障工作。为此,省政府决定,对在全省通信行业发展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为安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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