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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市资函[2009]7号
  • 【发布日期】2009-01-21
  • 【生效日期】2009-01-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建市资函[200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北京中建二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64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北京广达精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5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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