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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有效期限的通告
  • 【发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文号】工信部政函[2009]38号
  • 【发布日期】2009-01-16
  • 【生效日期】2009-0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有效期限的通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长《行政执法证》有效期限的通告

(工信部政函[2009]38号)




为保证通信行政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09年9月30日。特此通告。

2009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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