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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3号
  • 【发布日期】2009-01-04
  • 【生效日期】2009-01-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监督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项目前期经费使用监督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跃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王秋霞(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邓吉忠(市发改委投资科科长)

卢智屹(市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任建哲(市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王连忠(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县级监察员)

马水旺(市环保局综合计划科科长)

周庆甲(市国土局总经济师)

姚 军(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投资科,邓吉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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