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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变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8〕1723号
  • 【发布日期】2008-12-25
  • 【生效日期】2008-1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变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变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8〕1723号)




中国农业银行:

你行《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变更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农银发〔2008〕4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保险兼业代理人名称由“中国农业银行”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批准你行《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营业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变更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大街69号”。

三、你行总行应持本批复到北京保监局办理变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的相关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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