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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发布单位】三明市
  • 【发布文号】明政文〔2008〕193号
  • 【发布日期】2008-12-24
  • 【生效日期】2008-12-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明政文〔2008〕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工作目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人口计划,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和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授予三元区莘口镇等12个乡镇(街道)为2006―2008年度三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张益平等88位同志为2006―2008年度三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为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海西先行中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行的意识,拓展思路,持续运作,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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