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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羟基脲制剂说明书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文号】国食药监注[2008]688号
  • 【发布日期】2008-11-27
  • 【生效日期】2008-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羟基脲制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羟基脲制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8]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控制羟基脲制剂的使用风险,保护患者用药安全,国家局决定对羟基脲制剂的说明书进行修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明书〔不良反应〕增加以下内容: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二、说明书〔注意事项〕增加以下内容: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该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请通知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尽快修订说明书和标签,并将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还应主动跟踪该类药品临床应用的安全性情况,按规定收集不良反应并及时报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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