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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8〕1552号
  • 【发布日期】2008-11-26
  • 【生效日期】2008-11-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8〕1552号)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请示》(中寿再发〔2008〕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42.2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1.4亿股,占总股本的98.1%;上海宜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0.8亿股,占总股本的1.9%。

二、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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