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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泉州市
  • 【发布文号】泉政文〔2008〕225号
  • 【发布日期】2008-11-20
  • 【生效日期】2008-11-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政文〔2008〕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组织领导,确保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潘燕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礼哲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团能洛江区人民政府区长

郑文伟市教育局局长

蔡丽静市卫生局局长

张敬尊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朱世泽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成员:王瑞钦市教育工委副书记

周振强市编办副主任

陈若茵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孙银聪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秀斌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振坚市人事局副局长

陈成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章新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郑葆飞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张春权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林聪顺市卫生局调研员

陈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天仁市城东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黄书定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

杜翠琼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刘宪俊泉州市中医院院长

林永安泉州市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日常事务。

办公室挂靠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张敬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聪顺、孙银聪、朱世泽同志兼任副主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卫生局、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有关人员组成。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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