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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发改投资[2008]2959号
  • 【发布日期】2008-11-07
  • 【生效日期】2009-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发改投资[2008]29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我委制定了《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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