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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4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1-04
  • 【生效日期】2008-11-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4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4号

关于注销佩里约翰逊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书的公告




佩里约翰逊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批准设立的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因其专职认证人员数量不能持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认证机构设立条件,经研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注销佩里约翰逊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认证机构批准书(批准号CNCA-RF-2003-24).持有佩里约翰逊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的企业,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具有相应认证业务资格的认证机构转换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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