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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8〕77号
  • 【发布日期】2008-09-27
  • 【生效日期】2008-09-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25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25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25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第25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经济贸易洽谈会工作方案

第25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冰洽会”)将于2009年1月5日至8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举办。为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率先发展、率先突破、率先跨越”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冰雪与合作,创新与发展”的主题,以“优势互补、促进交流、推动发展”为目的,以“大冬会”召开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为契机,通过开展特色鲜明、层次较高的专业展示洽谈活动,努力将“冰洽会”办成专业强、层次高、影响大、效果好的国内知名展会,进一步增强与国内外友好城市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本届“冰洽会”将采取综合性展示与专业性展示相结合的模式。综合性展示主要突出国内各地经济发展和经济特色;专业性展示设技术装备与汽车、高新技术、食品、轻工工艺、生物工程与医药、建材家居、冰雪产业和金融投资等8大专业展区。通过展示新产品、新技术,开展经济技术协作、项目签约和高层论坛等活动,为中外客商搭建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平台。“冰洽会”期间主要开展以下8项活动:

(一)招待酒会。拟定于1月4日17:00-18:30,在华旗饭店举行招待酒会,宴请参加“冰洽会”的国内外嘉宾。拟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丛国章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致祝酒词。

(二)开幕仪式。拟定于1月5日9:58,在会展中心举行“冰洽会”开幕式。拟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丛国章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致开幕词并宣布开幕,省市领导、中外来宾和“冰洽会”成员单位参加。

(三)项目洽谈、招商引资活动。拟定于1月6日14:00,在香格里拉大饭店会议厅举行“冰洽会”项目签约仪式。围绕新型工业化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和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推出招商引资项目,为国内外投资商、知名企业洽谈合作提供发展商机。

(四)装备制造业暨汽车展示活动。拟定于1月5日至8日,在会展中心举办装备制造业暨汽车展。本次活动以我市装备制造和汽车优势产业为依托,在主会场内设立技术装备与汽车展区,重点展示装备制造产业升级、产品新技术和新产品等,展出各式汽车及专用零部件、电子制品和橡胶制品等。同时,结合老工业基地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及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展示工业发展节能新技术、新能源和新产品等。

(五)地域特色旅游纪念品展销活动。拟定于1月5日至冰雪节结束,在会展中心主会场设地方旅游特色产品展区,开展工艺品、礼品和地域特色旅游纪念品等展销活动。同时,在重要景区设立地方旅游特色纪念品专柜,满足广大游客购买旅游纪念品的需求。

(六)冰雪产业展销活动。拟定于1月5日至8日,在会展中心举行冰雪产业展销活动。以“大冬会”即将召开为契机,展销冰雪运动器材、冬季服装和取暖节能设备等,树立哈尔滨市冰雪产业集散地地位。

(七)食品展销活动。拟定于1月5日至8日,在会展中心主会场设食品展区,以“安全、健康、多样化”为主题,集中展示绿色食品、特色食品、糖酒和粮油制品等。旨在发展科技和品牌食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推动我市加快发展食品等主导产业进程。

(八)友好协作活动。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为目的,加强与省外兄弟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在邀请外省市代表团参会参展的同时,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和项目对接、联谊等活动,加强协作,促进区域经济优势互补。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总体活动策划与协调工作

1.由“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落实“冰洽会”总体策划和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冰洽会”各项筹备工作;会后工作总结等。

2.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国家和省、市领导参加“冰洽会”活动的衔接工作。

(二)各类经贸商务活动

1.由“冰洽会”组委会负责“冰洽会”开幕式和招待酒会;市外侨办负责邀请国外政要代表团、国际友好城市代表团及国际知名人士参加“冰洽会”开幕式活动;各成员单位配合相关工作。

2.由“冰洽会”组委会负责冰雪产业展销和装备制造业暨汽车展示活动,市体育局等成员单位配合。

3.由市经合促进局负责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合作交流、项目对接及经济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等活动。

4.由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开展研讨论坛活动。

5.由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开展产权交易活动,推荐我市国有企业产权招商项目。

6.由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商业流通企业开展商务洽谈活动。

7.由市科技局负责推介科技产品及项目,推动科技研发合作,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8.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外地旅游团参观“冰洽会”,安排外省市政府代表团及重要客商参加“冰雪节”有关活动;负责景区旅游特色纪念品展销,在主要景区设立地方旅游特色纪念品专柜和特色食品展销区,满足广大游客的购物需求。

9.各区、县(市)政府负责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冰洽会”主题组织开展特色活动。

(三)招商招展工作

1.由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综合实力展,组织区、县(市)属企业参会参展,对口邀请友好区、县(市)政府组团参会。

2.由市经合促进局负责邀请国内友好城市组团参展,“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邀请其他城市代表团参展,市政府办公厅配合。

3.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市内各大滑雪场和旅游商品企业参会参展。

4.由市农委负责组织绿色食品和特色农产品企业参会参展。

5.由市科技局负责邀请高科技企业参会参展。

6.由市信息产业局组织通信企业参会参展。

7.由市粮食局负责组织粮食生产及加工企业参会参展。

8.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体育用品及器材企业参会参展。

9.由市贸促会负责邀请国内外贸易促进机构参会参展。

10.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医药企业参会参展。

11.由市金融办负责组织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参会参展。

12.由哈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区内企业参会参展。

13.由市文联负责组织地方民间艺人及特色工艺品参会参展。

14.由市工商联负责组织会员企业参会参展,邀请国家及外省市工商联组织会员企业参会参展。

四、接待工作

由市外侨办负责市政府邀请外宾的接待工作;由市接待办负责市政府邀请的外省市代表团市级领导的接待工作;其他应市政府邀请来哈参会参展的代表团成员采取陪同团制,即一个成员单位接待一个城市或地区代表团,此项工作由市接待办负责安排,“冰洽会”组委会办公室配合。

(一)宣传工作

1.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召开“冰洽会”新闻发布会,组织协调各驻哈新闻媒体对“冰洽会”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哈报集团在哈报、新晚报等报刊头版对“冰洽会”进行宣传报道,协调哈电视台、广播电台设倒计时专栏,协调有关媒体适当减免“冰洽会”广告费用。

2.由哈报集团负责报刊宣传报道工作。

3.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

4.由市城管局负责商业繁华地带及机场、火车站等窗口部位宣传广告设置与管理工作。

(二)综合治理及服务工作

1.由市交通局负责根据需要调整交通运力,开辟临时专线,增设公交站点和出租车临时停靠站点。

2.由市公安局负责展会安全保卫、交通疏导和消防安全工作。

3.由市信访办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4.由市卫生局负责重点宾馆、饭店的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5.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工商局负责展品质量和物价监督检查工作。

6.由哈电业局、第二电业局负责保电工作。

7.由市财政局负责“冰洽会”费用核拨工作。

四、组织领导

成立第25届“冰洽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效廉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市委常委、副市长丛国章,副市长张少良,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高迎祥,市经委主任、市信息产业局局长朱文玮担任;执行主任由市经委主任、市信息产业局朱文玮兼任。成员由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冰洽会”组织协调和日常筹备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市经委主任、市信息产业局局长朱文玮兼任,副主任由市经委副主任傅洁苒、市经合促进局副局长陈杨、市商务局副局长王滨沙、市旅游局副局长马春野、市体育局副局长邢其运担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招商招展组、会务组、接待组、宣传报道组和安全保卫组等6个工作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从大局出发,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将各项筹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招商招展工作,精选参展企业和产品。为保证展会质量,各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有代表性的企业和产品参展,重点安排有实力、有优势的企业参会。要根据国内市场情况,动员和组织一批与国内外客商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到会采购,组织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和投资需求大的项目参会参展。

(三)坚持冰雪旅游和展会结合,实现冰雪与经贸互动。市旅游局、体育局要充分利用“大冬会”即将召开的契机,组织滑雪场、冰雪旅游景点和体育器材供应商积极参展参会。要将冰雪旅游、冰雪运动和冰雪经贸有机融合,扩大影响。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主管部门要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搞好宣传报道。各有关新闻媒体要加大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对参会的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及企业家进行专访。市城管局负责配合“冰洽会”组委会,提前1个月在全市主要街道悬挂“冰洽会”宣传条幅。市冰雪办在宣传“冰雪节”的同时要一并宣传“冰洽会”(如制作光盘、新闻发布和中央电视台广告等)。

(五)坚持工作报告与通报制度。“冰洽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联络员,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委会将定期听取和公布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冰洽会”举办期间,所有经贸活动一并纳入“冰洽会”,由“冰洽会”组委会负责协调。

“冰洽会”组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立即全面启动各项筹备工作,在总结往届“冰洽会”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0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和筹备工作负责人、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一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市政府主楼1319房间)。联系人:金秀琴、李玉江,电话:0451―84664074、84664931,传真:0451-84664931,电子邮箱:gycps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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