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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8〕149 号
  • 【发布日期】2008-08-13
  • 【生效日期】2008-08-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闽政办〔2008〕149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确保全省整合资金整理土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张昌平 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苏增添 省政府副省长

成 员:魏克良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杨培森 省烟草专卖局局长

孙婷婷 省财政厅副厅长、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肖诗达 省农业厅巡视员

刘子维 省水利厅副厅长

叶 敏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主任由叶敏同志兼任。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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