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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表彰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人发〔2008〕41号
  • 【发布日期】2008-06-13
  • 【生效日期】2008-06-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表彰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表彰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文物人发〔2008〕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灾区广大文物工作者临危不惧、不怕牺牲、忠于职守、坚守岗位,积极抢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积极抢救保护文化遗产,彰显了文物工作者对国家和事业的忠诚,涌现出一批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文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国家文物局决定,授予四川省绵阳市文物管理局等11个单位“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四川省都江堰市灵岩山文物管理所张秀等19人“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灾后重建任务十分艰巨,全国各文博单位、广大文物工作者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百折不挠,积极投身抗震救灾斗争,积极支援灾区建设,保护好国家珍贵文化遗产,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2.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名单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文物管理局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县文物管理所
四川省绵阳市文物管理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文物管理所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文物管理所
四川省阿坝州茂县羌族博物馆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文物管理所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报恩寺博物馆
重庆市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
陕西省宝鸡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博物馆

附件2: 文物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单

张 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灵岩山文物管理所所长、支部书记
卞再斌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文物局党总支书记、常务副局长
刘学勤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文物管理局 保管员
杨 东 四川省成都市杜甫草堂博物馆宣教部 副科长 彭州市磁峰镇滴水村党支部副书记(挂职)
丁武明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所长
谢之战 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县文物管理所 副所长
王锡鉴 四川省绵阳市文物管理局 局长
高泽友 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民俗博物馆 馆长
张 敏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文物管理所 所长
李 蓉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文物管理所 所长
卫洪强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文物管理所 所长
邓 勇 四川省阿坝州文物管理所 办公室主任
蔡 清 四川省阿坝州茂县羌族博物馆 馆长
银福忠 四川省阿坝州理县文物管理所 员工
董旭梅 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文物管理所 管理员
窦友华 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博物馆 管理员
廖北远 甘肃省文物局 副局长
苟长途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文化体育局 局长
何晓虹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 馆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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