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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7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7号
  • 【发布日期】2008-06-02
  • 【生效日期】2008-06-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7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37号




为进一步贯彻投资体制改革精神,做好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工作,提高委托咨询评估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以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9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发改投资〔2007〕116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4〕1973号)的有关规定,我委编制了《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现予以公告。

附件:一、关于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的若干要求
二、企业投资项目咨询评估报告编写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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