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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
  • 【发布单位】湖北省武汉市
  • 【发布文号】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
  • 【发布日期】2005-06-05
  • 【生效日期】2005-06-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的决定

(2005年2月22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5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 2005年6月5日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公布)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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