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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 【发布单位】教育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04-24
  • 【生效日期】2008-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教育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08年第2号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目前,各地正进入初夏汛期,是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的高发期。近日,淮河出现44年来最大春汛;湖北遭受今年来最强暴雨袭击,宜昌市兴山县高阳镇在周末假期发生山体滑坡,导致部分校舍损坏;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马过河乡麻衣小学学生宿舍因雨水浸泡倒塌,导致1名学生死亡,4名学生受伤。

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我国将自西向东出现一次较大范围降雨和降温天气过程。江南中南部、华南地区将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过程,并将出现短时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四川东部、重庆南部、贵州、广西中北部、广东北部、湖南南部、江西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将有雷电天气,局部地区并有短时雷雨大风或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等部门的沟通,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预警,指导和帮助中小学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在广大师生中广泛开展防灾教育和自救逃生演练。特别是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挡土墙的检查,完善学校防雷设施,深入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学校的防灾抗灾能力。抗灾能力较差的农村学校、尤其是山区学校,在接到有关部门重大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后,可以适当调整上学时间,严防雷电、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基础沉陷等灾害袭击校舍导致师生伤亡,严防学生在上下学路上遭遇灾害侵袭。

各地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传达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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