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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号
  • 【发布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号
  • 【发布日期】2008-04-18
  • 【生效日期】2008-04-1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7号

关于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邢巍巍等20名申报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和涂远星等13名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邢巍巍等2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涂远星等13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邢巍巍等20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1人)

邢巍巍

河北省(4人)

徐国存 靳雪梅 韩学忠 朱俊臣

江苏省(1人)

徐同悦

浙江省(3人)

卞守中 胡安峰 张凌辉

山东省(3人)

刘翰臣 瞿正忠 刘竹梅

湖南省(1人)

唐光鉴

广西壮族自治区(2人)

王 雨 钟振华

贵州省(4人)

曾 群 江 明 王光荣 曾昭涤

云南省(1人)

吴镇崎



附件2:



涂远星等13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2人)

涂远星 宋正刚

天津市(2人)

张景明 罗 凌

山西省(5人)

王素萍 温永强 杜相安 侯小红 王金顺

山东省(2人)

韩京帅 刘兰斌

湖南省(1人)

蔡长丰

深圳市(1人)

丁杭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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