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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尽快制止靖边县烟墩山烽火台遭破坏的函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办保函〔2008〕280号
  • 【发布日期】2008-04-16
  • 【生效日期】2008-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尽快制止靖边县烟墩山烽火台遭破坏的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尽快制止靖边县烟墩山烽火台遭破坏的函

(办保函〔2008〕280号)




陕西省文物局:
近期,我局多次收到群众来函,并附照片和相关媒体报道,反映靖边县的文物保护单位烟墩山烽火台遭到人为破坏等问题。就此事,我局曾致函你局《关于请调查靖边县烟墩山烽火台遭破坏的函》(保函〔2007〕66号)并发出执法督察通知书,要求尽快进行现场调查处理,上报调查结果。你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调查,认定了违法事实,提出了整改措施。
最近,我局仍不断收到反映此问题的附有大量照片的来函,反映违法行为并未得到有效制止,甚至呈顶风而上、加紧破坏之势。现将有关资料转去,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尽快查处该事件,并将处理结果于4月30日前上报我局。
专此函致。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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