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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号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号
  • 【发布日期】2008-04-08
  • 【生效日期】2008-08-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号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6号

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 制订技术导则》等6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保护环境,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制订技术导则》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清洁生产标准 制订技术导则(HJ/T 425-2008)

二、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烧结)(HJ/T 426-2008)

三、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HJ/T 427-2008)

四、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炼钢)(HJ/T 428-2008)

五、清洁生产标准 化纤行业(涤纶)(HJ/T 429-2008)

六、清洁生产标准 电石行业(HJ/T 430-2008)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www.mep.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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