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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2008年交通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执行计划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厅科教字[2008]59号
  • 【发布日期】2008-03-27
  • 【生效日期】2008-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2008年交通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执行计划

2008年交通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执行计划

(厅科教字[2008]59号)




西部地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省交通厅,西部地区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西部地区人才开发十年规划》和我部《“十一五”交通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结合西部地区交通发展实际和干部培训工作的需要,我部制定了《2008年交通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执行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省厅应将此执行计划纳入各自的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认真做好学员的选派工作。

二、西部地区干部培训工作承担单位要严格执行《交通部支持西部地区干部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培训内容设计、培训教材选择和培训教师安排等培训班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培训班的组织管理,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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