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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33号
  • 【发布日期】2008-03-27
  • 【生效日期】2008-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文化厅 省财政厅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5号)精神,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省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与图书馆自动化建设紧密结合,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逐步改变我省地域跨度大、基层文化建设薄弱、广大农民文化生活贫乏的现状,逐步缩小我省城乡之间、与发达地区之间的文化发展差距,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不断创新基层文化服务内容、方式和手段,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活力明显增强,文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到201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省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的文化信息资源库群,利用互联网、卫星等通道传送到基层服务网点,使广大人民群众能够便捷地享受丰富的文化信息资源。

二、加快数字资源建设速度,建立独具特色的数字文化信息资源。

从2007年起,我省就开始加快自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的收集和数字化加工整合工作步伐,逐步形成了布局合理、门类齐全、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群众喜闻乐见的自有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库群。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把已经开发或正在开发的相关信息资源和数据库,统一整合到文化资源建设中来。由政府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投资建设并享有版权的各类信息资源,应无偿提供给文化共享工程使用,以丰富资源内容,满足群众需要,避免重复建设。从2008年开始,省发改、教育、科技、司法、交通、农牧、林业、水利、卫生、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等部门和社会各行业的科技、影视、法律、农牧业、旅游等信息资源,都要无偿提供给文化共享工程使用。同时,要积极动员个人向文化共享工程捐赠作品的使用权,真正使全省优秀信息资源达到共建共享的目的。到2010年,省文化共享工程管理中心建成包括电子图书、舞台艺术、影视节目、知识讲座等数字资源库,资源总量达50TB,其中省中心自建资源总量达1000GB。

三、健全各级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基层网点建设。

(一)文化共享工程由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主管。省文化共享工程管理中心建在省图书馆,具体组织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市州和县市区中心一般建在当地公共图书馆,没有市级图书馆的市州,可设在所在县市区图书馆。省文化共享工程管理中心要利用先进的数字图书馆技术、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建成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源建设中心、管理中心、技术支持中心。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全省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的统一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分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对各市州、县市区中心的技术指导与支持。

(二)建好各市州、县市区技术服务平台。各市州、县市区中心承担着对本地区基层网点的管理、资源更新、日常技术维护、人员培训等职责。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当地技术服务平台建设。2008年,各市州要全部完成本级分中心的设备安装、调试和开通工作;所属县市区级支中心要每年建成30%,到2010年全面建成;乡镇服务站点建设要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同步进行;行政村到2010年要实现“村村通”。届时已建成的各市州、县市区中心都要建立分别不少于60台和30台计算机的电子阅览室。

(三)完善文化共享工程服务方式。在具备卫星传输接收条件的基层服务点,要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卫星传送的方式传输资源;在开通城域网、局域网的地方,采用镜像方式传输资源;在具备网络条件的地方,要充分发挥互联网互动服务的优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内容丰富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在不具备以上条件的边远农村,可采用光盘复制的方式传输资源。要通过努力,使基层服务网点成为具有信息服务、教育培训、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等多种功能的文化中心。

(四)健全基层服务网络。要以基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乡镇和社区文化站、村文化室(文化中心)、校园网、有线电视网为依托,建设遍及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服务网络。要把县市区级支中心建设列入省文化先进县市区评选和复查标准范围,把服务网点建设列为文化先进乡镇、社区评选标准和新建社区配套文化设施建设内容,推动文化共享工程网点建设深入基层。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推动文化共享工程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文化共享工程作为和谐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当地文化发展纲要、“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逐步建立监督、检查和考评机制。省政府已建立省文化共享工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见附件)。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并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共享工程的投入,保证各级中心和基层站点的日常运行经费、设备经费和人员培训费用。

(三)认真履行职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共同做好共享工程实施工作。省发改委要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纳入到全省“十一五”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中。省教育厅要将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与文化共享工程实施相结合,共同部署建设。省广电局要将广播电视数字化工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与文化共享工程结合起来。同时,各级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保障机制。省文化共享工程管理中心要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做好文化共享工程技术培训、咨询和服务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标准,对市州、县市区中心和基层服务网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统一考试,获得从业资格才能从事相关工作。在培养、使用好现有专业技术人才的同时,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逐步培养一支适应文化共享工程持续发展需要的资源建设、网站维护、技术培训的骨干队伍,为文化共享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附件:
省文化共享工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

召集人 咸 辉 副省长

秘书长 张正锋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马少青 省文化厅厅长

王泉清 省发改委副主任

旦智塔 省教育厅副厅长

赵旭东 省科技厅副厅长

吴仰东 省财政厅副厅长

王兰玲 省文化厅副厅长

李存文 省卫生厅副厅长

康 坚 省广电局副局长

袁爱华 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杨宇宏 省旅游局副局长

尹昌城 省农牧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由王兰玲副厅长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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