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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市和县市区抽查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文号】湘办〔2008〕6号
  • 【发布日期】2008-03-04
  • 【生效日期】2008-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市和县市区抽查情况的通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市和县市区抽查情况的通报

(湘办〔2008〕6号 2008年3月4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48号)和《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湘办〔2007〕30号)精神,2007年12月,省减负办、省纠风办抽调相关人员,对常德、益阳、岳阳3个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市和安乡、汉寿、鼎城、南县、沅江、赫山、湘阴、华容、衡阳、湘潭、涟源11个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县市区(以下简称重点市和县市区)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了一次抽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领导高度重视。2007年以来,各重点市和县市区进一步提高对减负工作的认识,把减负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层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减负工作。各重点市和县市区都召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减负工作会、专题电视电话会等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减负措施。二是强化工作责任。各重点市和县市区均将减负工作纳入了“三个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与所辖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县市区与所辖乡镇和县市区直部门层层签订了减负工作责任状,强化了减负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岳阳市、益阳市分别出台了对违反农民负担政策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三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督查督办。各重点市和县市区党政一把手都亲自过问减负工作,有的亲自参加调查研究,有的就农民负担问题多次作出批示。
2.减负措施加强。一是抓好减负惠农政策的宣传。常德市、益阳市分别将2007年7月和9月确定为涉农补贴政策宣传月,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广泛进行政策宣传。南县和沅江市就减负惠农政策等内容分别印制了《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和《告农民朋友书》,分发到每个农户。华容县从2007年6月起通过县电视台每月播出一期减负节目。二是抓好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发放。岳阳市、益阳市和衡阳县专门发文,对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填写、发放及相关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岳阳市还专门召开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填写、发放现场会,统一规范发放行为。南县针对部分地方填卡不规范的情况,及时将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收回重新填写,再补发到农民手中。三是抓好减负督查整改。2007年,常德市市县两级共开展减负专项督查67次,共清退违规收费700余万元,2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益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6次明查暗访,共清退违规收费426万元,3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岳阳市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共清退违规收费1786.1万元,6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涟源市取消了沿袭多年的教育“捐资”费。湘潭县取消了对上户信息卡的收费。衡阳县取消了对农民建房和计划生育办证的收费。四是抓好减负监管机制建设。常德、益阳、岳阳3市对涉及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建立了重点监控制度。赫山区对教育、计划生育、水管等31个涉农单位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处违规收费21万元。鼎城区建立了农民负担信息网,只要登录该网站,每个农户的负担项目和金额一目了然。
3.重点监控取得明显成效。常德市2007年农民负担总额较上年减少4746.07万元,减幅达18.33%,人平减少11.21元,亩平减少7.75元;益阳市2007年农民负担总额较上年减少6860.6万元,减幅达31%,人平减少18.87元,亩平减少19.05元;岳阳市2007年农民负担总额较上年减少4090万元,减幅达17.9%,人平减少10.55元,亩平减少10.17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湖区乡村农民负担仍比较重。华容县团洲乡农民亩平上交125.8元(人平176.8元),其中村级公路建设30元/亩,共同生产费22元/亩,“一事一议”筹资8.4元/亩,“一事一议”筹工折资62.9元/亩,农技服务费2.5元/亩。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不规范。被抽查的湖区49个村基本上都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但普遍不规范。一是程序不规范。大部分村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议事,而是将“一事一议”当成固定收费项目,统一按人平15元、每个劳动力10个工日的最高限额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被村民称为“人头费”。二是超标准筹资筹劳。沅江市阳罗洲镇庐沙村一农户全家3口人,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上显示“一事一议”筹资293.4元,人平97.8元,超出省定限额6.5倍。三是筹资筹劳的使用不规范。安乡县下渔口镇规定全镇每个劳动力必须筹10个工日,每个工日以9元的标准“以资代劳”,其中7个工日的“以资代劳”款调到镇里使用。
3.湖区共同生产费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沅江市、湘阴县2007年初都按20元/亩的标准向农民下达共同生产费收缴任务,2007年下半年省要求核减到不超过10元/亩,多收的要清退,沅江市、湘阴县没有按要求核减清退。汉寿县鸭子港乡鸭子港村除向农民收取20元/亩的县乡共同生产费外,还向农民收取了30元/亩的村级共同生产费。
4.部分地区惠农政策没有落实。一是粮补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湘潭县石潭镇分水村和白垅村近两年农民的粮补资金全部被村里截留,用于村里道路建设。二是村级转移支付没有完全到位。这次抽查的63个村,村干部普遍反映,村级转移支付没有足额及时到位。如湘阴县新泉镇凤南办事处杨红村2007年只收到拨付村组干部工资共计5000元,其余经费没有到位。
5.部门乱收费现象仍比较突出。一是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华容县团洲中学组织二年级学生勤工俭学,要求学生捡棉花,所得酬劳全部捐给学校,如不捡棉花就交90元;学校还要求新生交60元购买春、秋校服两套。二是对农民建房乱收费。湘潭县少数乡镇建设规划部门对规划区以外的农民建房收取300元/户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涟源市国土部门对农民建房统一收取200元/户的土地测绘费。三是计划生育办证乱收费。南县华阁镇增产村农民张又明2007年办准生证交费750元,其中押金500元,保险费60元,其他为证件费。四是公安部门乱收费。沅江市阳罗洲镇兴隆村李诚2007年10月份将爱人户口从黄茅洲镇迁入本村,黄茅洲镇派出所收费5元,阳罗洲镇派出所收费15元,均未开具收据。
6.摊派现象有所抬头。一是向农民摊派。安乡县下渔口镇三西村连续5年向农民摊派公路集资款20元/亩。二是向村级组织摊派。赫山区笔架乡2007年向中塘村摊派报刊杂志订阅费1450元,超出省定标准1.9倍。安乡县安全乡向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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