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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报刊2007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 【发布文号】湘新出〔2008〕39号
  • 【发布日期】2008-03-04
  • 【生效日期】2008-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报刊2007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报刊2007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工作的通知

(湘新出〔2008〕39号)




各报刊社:
为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促进我国报刊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报纸期刊2007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的通知》(新出报刊〔2008〕186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从2008年3月15日起对全省报刊进行2007年度核验,同时开展换发出版许可证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度报纸、期刊核验的有关事项
(一)核验时间:2008年3月15日―5月15日。
(二)核验范围:凡已在我局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编入国内统一刊号的正式报刊均须参加核验。
(三)报纸、期刊的核验内容
根据《报纸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及《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报刊出版单位及其所出版报刊的登记项目、出版质量、遵纪守法情况、新闻记者证和记者站管理等进行审核检验。具体要求如下:
1、在编辑出版过程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出版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保障报纸、期刊刊载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编辑方针符合登记的业务范围。
2、编辑、印刷、发行等出版活动及广告业务等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报纸、期刊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按照登记的刊期正常出版,稿件选用、版面内容、文字校对、印刷制作等出版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从业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条件,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按照《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
5、报纸、期刊的主管、主办单位能够履行监管职责。
6、具备正常出版的各项物质和技术保障等条件。
7、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
(四)报纸、期刊的年度核验程序
1、报刊出版单位按《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要求提交年度自检报告,填写《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一式三份,经报纸、期刊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核验之日前连续出版的30期样报(期刊为本年度出版的全部样刊)和原《报纸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在核验时间内报我局报刊管理处。
2、《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及填表说明,由报刊出版单位从中国记者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
3、所有在中国记者网“全国新闻记者管理及记者证核验网络系统”上申领新闻记者证的报纸出版单位,在申报书面年度核验材料的同时,须向中国记者网“全国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及出版许可证管理系统”提交电子年度核验数据。
4、我局按规定对报纸、期刊出版单位自检报告、《报纸出版年度核验表》、《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及样报样刊等送检材料进行审核查验。
二、填写新版登记表和换发出版许可证的有关事项
(一)根据总署规定,我局将在核验时对在我省登记注册报纸、期刊免费统一换发新版《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新版《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正、副本)的有效期为5年。换发后旧版《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作废,由我局统一收回销毁。
(二)此次换发新版《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的单位为经2007年度核验合格的报纸、期刊。缓验的报纸、期刊待核验合格后再予换发。
(三)《报纸出版许可证》和《期刊出版许可证》(正、副本)一律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填写。
(四)《报纸登记表》、《期刊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报刊出版单位从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并加盖主办单位、主管单位的印章。
(五)根据总署规定,由中央单位主管,在我省注册出版的期刊换证工作,须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统一认定,列出期刊的刊号、名称、主办单位所在地,于2008年3月底之前发文至我局,该认定文件视同主管单位签章。
三、注意事项
(一)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各报刊年度自检报告、《报纸年度核验登记表》、《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报纸登记表》、《期刊登记表》、《报刊社联系电话表》及原报刊出版许可证正、副本。其中《报纸年度核验登记表》、《期刊登记项目年度核验表》、《报纸登记表》、《期刊登记表》需一式三份,由主办、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提交电子文档。
(二)所有表格及相关文件除在中国记者网下载外(网址为:http//press.gapp.gov.cn),也可在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nppa.com)。方法是:先登陆湖南省新闻出版局网,点击“公告栏”,再点击《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报刊2007年度核验及换发出版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即可下载。
(三)表格按规定格式填写后,应发送电子版(报表年份统一填写2007年)至下列邮箱:报纸除向中国记者网“全国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及出版许可证管理系统”提交电子年度核验数据外,还应发送电子版至hnbk2008@163.com;期刊发送到hnqk2008@163.com。
(四)各报刊社在填写有关表格时,务必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照说明填写。表格填写不规范的,将退回重填。
(五)按《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核验:
1、正在限期停刊整顿的;
2、经审核发现有违法情况应予处罚的;
3、主管单位、主办单位未履行管理责任,导致报纸、期刊出版管理混乱的;
4、存在其他违法嫌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
(六)报纸、期刊的年检换证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请全省各报刊主管、主办、出版单位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此项工作。
(七)业务咨询电话:0731―4302568,4302577(报纸)0731―4405005,4302571(期刊)
(附件略)

湖南省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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