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的函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函〔2008〕14号
  • 【发布日期】2008-02-19
  • 【生效日期】2008-02-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的函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的函

(闽政函〔2008〕14号)




教育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教发厅函〔2006〕51号)要求,现将《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报送贵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


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统筹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依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编报省级 <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 的通知》要求,特编制《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时期福建高等教育发展回顾

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在福建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五”期间是福建高等教育发展最好的一个时期,是人民群众在高等教育上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

事业规模明显扩大。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的普通高校63所,比2000年增加了35所。其中本科高校17所,同比增加了9所;高职高专46所,同比增加了28所。同时,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从2000年18所调整为10所。另有普通本科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9所。2005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数为40.70万人,是2000年的3.1倍;在学研究生数为1.95万人,是2000年3.8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19.17%,比2000年提高了10.38个百分点。

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有3项教学成果获国家级一等奖,7项获国家级二等奖。新增国家级重点学科8个、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0个、博士点121个。科学研究水平明显提高。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逐步推进,软件高职教育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办学条件逐步改善。高校新校区以及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占地面积、教学行政用房、教学科研设备设施增长较快,教师队伍数量与层次有所提高(见附表一)。教育投入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支撑了高等教育事业规模的扩大(见附表二)。

体制改革不断推进。重视调动民间力量发展高等教育的积极性,有民办高等学校18所(其中本科1所,高职高专院校17所),比2000年增加民办高职高专院校16所。高校后勤社会化进一步推进。

由于历史的原因,福建省高等教育基础相对较为薄弱,目前仍然处于总体规模偏小状况,特别是本科高校数量相对较少。2005年全省每万人口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时期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福建省将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促进社会和谐,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努力开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局面。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将增长9%以上,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2008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8000元。财政收入增长保持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相适应,财政总收入超过1200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超过700亿元。“十一五”时期,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9∶51∶4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5%。将进一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发展与调整有机结合,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强化工业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把发展服务业放在突出位置,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提升海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产业集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不断优化产业布局;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到2010年,基本形成主导产业、基础产业、新兴产业相互配套、分工协作、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结构,初步建成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和海洋经济强省。“十一五”期间福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既对高等教育发展形成强大推动力,又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比较好的支撑。

《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指出,当前我省人才总量不足,每万人口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占比重居华东六省一市后列,每万人口拥有专业技术人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才结构不合理,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比重偏低,工科类人才偏少;人才素质不适应发展要求,特别是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和领军人才短缺。“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要从2005年来的214万人增加到280万人,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3万人增加到190万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从8.3万人增加到12.5万人,高、中、初级结构比例由1∶4.6∶8.4改善为1∶4.2∶7.4,一二三次产业人才分布比重调整为4.5%、35.0%、60.5%;新增高技能人才23万人,其中高级工20万人,技师、高级技师3万人;新增农村实用人才50万人。因此,从总体上看,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于人才有巨大的需求。

依据福建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省政府批准的《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提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19%提高到2010年的25%。为此,全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将净增20万人,其中本科和高职高专在校生分别新增10万人左右。这一规划目标的实现是有生源基础保证的。根据福建省人口变动趋势,“十一五”时期的上半期,全省高等教育适龄人口还会持续增长,2008年达到顶峰,之后几年保持相对稳定(见附表三)。2005年福建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于全国8.36个百分点,到2010年将达到80%左右。“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着高中毕业生增加和适龄人口持续增长的“双高峰”压力。同时,依据《福建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2000年以来福建省每年出生人口在40万人左右,其中2005年全省出生人口40.9万人,出生率为11.6‰;2001~2005年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92‰。“十一五”期间人口平均出生率不超过14.2‰,自然增长率不超过8‰,全省总人口控制在3678万人以内(不含流动人口)。据此推算,2020年左右福建省高等教育阶段受教育人口约在200余万人,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5%左右计算,则高等教育在校生应在90万人以上,比预期2010年要达到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增长空间,从2010至2020年高等教育在校生还应增长20万人以上。因此,科学规划,适量增加院校设置,依然是有必要的。

未来五年,福建高等教育在重点转移到提高质量的同时,仍要以提高现有学校办学规模为主、新设置部分院校为辅,适度扩大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据2005年统计,全省普通高校校均规模为6074人,其中本科院校本科生校均规模10528人,本科院校的专科生校均规模3463人;公办高职高专校均规模2764人;民办高职1752人。“十一五”期间,福建扩大现有高校规模的重点,一是切实加快部分普通本科高校新校区完善配套建设,进一步调减本科院校专科生规模,加大新办公办本科高校的本科生培养规模,以及适度扩大有条件的独立学院办学规模,争取挖潜新增本科培养规模8万人左右;二是努力推动新办高职院校完善办学条件,逐步扩大办学规模,争取挖潜使公办高职校均规模达到5000人,民办高职校均规模达到3500人,争取新增高职培养规模7万人左右。

2005年全省高校本专科招生比为44∶56,“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坚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占高等教育招生规模一半以上的原则,适当加快本科教育发展,提升本专科招生比例。目前,全省高等学校布局总体上呈现高等教育资源集中在沿海和经济发展地区(见附表四)。今后五年,还应注意调整高校布局结构,重点支持高校数量较少地区的院校设置。

三、“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思路与具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总体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统筹安排,提高高等学校设置质量,把重点放在调整和优化本地区高等学校布局结构上,促进福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争取到2010年普通高校从2005年的63所,增加到80所左右,其中本科高校争取达到22所左右。院校设置工作的重点是:一是加快发展本科教育,争取新设置5所左右本科高校;二是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支持条件成熟的筹建民办高职院校正式申报,支持条件具备的民办高职院校申办本科;三是加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的调整;四是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全省九个设区市各至少设置一所本科高校的目标,支持培养我省急需人才的高等院校的设立。

2007年,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福建省普通高校数量已增至72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19所,高职高专学校53所(民办22所)。因此,在“十一五”期间,院校设置重点主要有:

(一)设置本科学校规划

在整合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江夏学院。

在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宁德学院。

在民办的泉州光电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组建闽南理工学院。

(二)设置高职学校规划

1.设置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规划

在福建幼儿师范学校和福州艺术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福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在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和永春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设置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规划

继续鼓励、支持、引导民间力量举办民办高校,注意优化结构、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新设置3所左右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三)成人高校调整规划

继续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进行调整,支持成人高校整合、改制或并入普通高校。全省9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调整意见为:

1.福建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拟整合组建江夏学院;

2.拟撤销福建职工大学、漳州业余大学;

3.保留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厦门广播电视大学、福建教育学院和福州教育学院。

(四)更名规划

福建中医学院拟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四、经费保障措施

本规划具有较强的财力保障。

(一)2006年福建省财政总收入达1011亿元,实际地方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达到25%,可以预计“十一五”期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将高于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增长幅度。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十一五”期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财政收入增长保持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相适应,财政总收入超过1200亿元,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超过700亿元。”由此可见,财政收入的增长高于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年均增长为8.4%,可以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根据相关规划测算,“十一五”期间,省预算内教育经费年均增长将在15%以上,省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年均增长在16%,而省本级预算内教育经费80%用于高等教育(见附表五)。

(三)“十一五”期间,院校设置重点及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增量重点在于民办高校;其中拟组建的江夏学院也是以华侨捐建为主进行建设。所以说在今后几年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将有明显增加。

综上所述,“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高等教育发展在财政收入增长和民间资金注入的支持下,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年均水平将比“十五”期间有明显增长。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