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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786号
  • 【发布日期】2007-06-22
  • 【生效日期】2007-06-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请示》(中寿再发〔2007〕1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东亚再保险株式会社、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泰心北信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各自所持有的你公司8,0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转让后,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共持有你公司60,080万股股份,占你公司总股本的75.1%。东亚再保险株式会社、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天津泰心北信医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你公司股份。

请你公司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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