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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扈黎光同志担任海阳核电厂项目官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函〔2008〕8号
  • 【发布日期】2008-01-30
  • 【生效日期】2008-0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扈黎光同志担任海阳核电厂项目官员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扈黎光同志担任海阳核电厂项目官员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8〕8号)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经研究,我局决定由扈黎光同志担任国家核安全局海阳核电厂项目官员。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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