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太仓海事处等有关机构调整事宜的批复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人劳发[2008]36号
  • 【发布日期】2008-01-28
  • 【生效日期】2008-01-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太仓海事处等有关机构调整事宜的批复

交通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太仓海事处等有关机构调整事宜的批复

(交人劳发[2008]36号)




部海事局:

你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太仓海事处提升行政级别并更名的请示》(海人教〔2007〕323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常州海事处提升行政级别并更名的请示》(海人教〔2007〕33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太仓海事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常州海事处的机构级别由副处级调整为正处级,领导干部职数均为1正2副,且暂维持现名称不变。

特此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