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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发2007年文化遗产日组织奖的决定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2-17
  • 【生效日期】2007-12-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发2007年文化遗产日组织奖的决定

国家文物局关于颁发2007年文化遗产日组织奖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国文物系统各级文物保护机构和有关新闻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要求,在“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大力营造全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
为了充分肯定各地文物保护机构和有关新闻单位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做出的努力,经国家文物局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等39个单位“文化遗产日组织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锐意进取,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取得更大成绩。同时号召全国各级文物部门和广大文物工作者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文化遗产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7年文化遗产日组织奖获奖名单

国家文物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2007年文化遗产日组织奖获奖名单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河北省文物局
张家口市文物局
山西省文物局
呼和浩特市文化局
辽宁省博物馆
吉林市文化局
哈尔滨市文物管理站
上海市静安区文物史料馆
扬州博物馆
乐清市文物馆
岳西县文物管理所
兴国县文物局
济宁市文物管理局
洛阳博物馆
咸宁市文化体育局
莆田市三清殿文物保护管理所
开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柳州市文化局
宁远县文物局
海口市文物局
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
成都市文化局
贵州省博物馆
巍山县文化局
布达拉宫管理处
宝鸡市文物局
张掖市文物管理局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
乌鲁木齐市文物保护管理所
银川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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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文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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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物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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