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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1516号
  • 【发布日期】2007-11-30
  • 【生效日期】2007-11-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1516号)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金有关事项的请示》(太平洋资产〔2007〕5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0,000万元人民币。

二、增资后,你公司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比例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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