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9号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10-31
  • 【生效日期】2007-12-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9号

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年第59号

关于下发《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07年12月15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 2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二○○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