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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典、英国等国11支乐队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1558号
  • 【发布日期】2007-08-10
  • 【生效日期】2007-08-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典、英国等国11支乐队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瑞典、英国等国11支乐队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558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7]7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以下11支外国乐队共49人,于2007年9月8日至9日到北京演出,其中:
1.瑞典:
大卫和城市公民乐队(David & the Citizens)5人;
曼都调乐队(Mando Diao)5人;
冲击小子乐队(Insurgent Kids)5人;
孤立年代镭射乐队(Isolation Years)5人;
2.西班牙:
雾乐队(Vespertine)6人;
波吉尼乐队(Jojo Boggini)2人;
3.英国:
克里米亚乐队(The Crimea)4人;
蜜什锦乐队(Mishikin)5人;
964乐队5人;
4.法国:
维亚卡乐队(Vialka)2人;
5.加拿大:
红线乐队(The Blood Lines)5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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