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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北京市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发[2007]16号
  • 【发布日期】2007-07-26
  • 【生效日期】2007-07-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北京市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京政发[2007]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环境卫生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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