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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 【发布单位】建设部
  • 【发布文号】建市[2007]171号
  • 【发布日期】2007-07-04
  • 【生效日期】2007-07-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建设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建市[2007]171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七月四日


附件: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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