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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切里莫什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7〕1162号
  • 【发布日期】2007-06-25
  • 【生效日期】2007-06-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切里莫什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切里莫什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7〕1162号)




陕西省文化厅:
你厅陕文市[2007]3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陕西省国际文化交流基金会邀请加拿大切里莫什舞蹈团一行48人,于2007年8月8日至28日到陕西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各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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