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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
  • 【发布文号】内政办字145号
  • 【发布日期】2007-06-21
  • 【生效日期】2007-06-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内蒙古自治区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内政办字14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委员会)和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自学考试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高校招生委员会和自学考试委员会继续实行合署办公,采取“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的管理体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主任:连辑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孙惠民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东升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包满达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华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张元凯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满达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董方成(常务)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

委员:阿龙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赵黎平自治区公安厅厅长、张德斌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李生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顺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布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乌兰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程哲自治区高校纪工委书记、王树青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局长、额尔敦巴雅尔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张晓兵自治区团委副书记、高兰根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副行长、乌力吉内蒙古通信管理局局长、刘文义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贺海涛武警内蒙古总队政治部主任、耿白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庆内蒙古大学常务副校长、杨一江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黄龙海内蒙古工业大学副校长、郑俊宝内蒙古农业大学副校长、毕力夫内蒙古医学院院长、刘文清内蒙古财经学院副院长、侯元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张美清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郑伟辰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白双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均设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郑伟辰兼任;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白双山兼任。

200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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