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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明字[2007]第3号
  • 【发布日期】2007-01-12
  • 【生效日期】2007-01-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活动的通知

(农明字[2007]第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各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

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解决当前个别地区出现的冬季瓜果蔬菜滞销和卖难问题,切实做好农产品产销衔接,提高农产品商品率和农产品流通效率,促进农民增收,丰富节日市场。同时,为进一步探索创新农产品营销促销的有效运作模式积累经验。经研究,我部决定在春节前,利用中国农业信息网网上展厅和“一站通”的建设成果,发挥农业部门信息平台优势,组织开展“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活动。现就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开辟冬菜促销通道

我部将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开辟“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专栏,专门发布冬菜销售信息;设立一个网上公共邮箱,方便广大的蔬菜生产者和经营者发布和索取冬菜供求信息;开设一部专门的热线电话,指派专人负责产销信息对接工作。

各省级农业信息网上也要相应开设“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省级专栏和公共电子信箱,并明确具体的联系部门和人员,及时反馈促销信息。

各定点批发市场要保持与我部和省级农业部门的联系,及时将接收到的农产品产销信息,通过市场内公告栏、电子大屏幕和信息网站等多种渠道进行发布。

二、认真做好专题调研,积极衔接冬菜产销

各省级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研究本地冬季瓜果蔬菜销售的特点,重点选择本省产量较大和市场销售不畅的冬菜供应信息,在“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网上专栏发布,并报送农业部,同时发送到有关定点批发市场。各省负责本次农产品促销活动的同志,要积极做好冬菜产销信息的对接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冬菜产品的产销对接。各定点批发市场要广泛了解本产区冬菜待销的情况,组织市场和经纪人积极牵线搭桥。

在“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网上专栏上发布的供应信息要求真实、准确,供应信息的要素为:信息类别、标题、信息内容(包括:产品名称、产地(县、乡、村)、数量、规格、有效期、价格区间、联系方法,及其他需要介绍的信息)。促销月期间,每个省份在“全国冬菜网上促销月”网上专栏发布的信息数量每周不少于10条,其中冬菜主产省不少于15条。

三、跟踪信息对接成效,创新促销工作模式

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对促销成效进行紧密跟踪,做好典型案例的收集工作,同时,保持对市场变化情况的监控,统计分析网上促销活动对于冬菜市场的调节作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和创新农产品网络营销促销模式,并将有关总结材料及时报送我部。我部将根据各省产销对接确认的情况,在活动月期间以“周报”的形式,进行汇总上报和总结宣传。

四、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项措施

各省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活动月的组织和宣传工作,要明确主管厅局领导、处长和联络员,并做好组织协调,把工作落到实处。各定点批发市场也要明确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农业部和各省信息中心的供求信息传递工作、以及相关供应信息在批发市场的发布工作。这一活动结束后,我部将对各省份及定点市场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与通报。

请各省(区、市)将主管处长和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手机及电子邮件地址,各批发市场将联络员的姓名、电话、手机及电子邮件地址,在1月16日以前报送我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娄晓岚(农业部信息中心) 010-64191718,田靳峰(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010-64193145 。

热线电话:010-64192261

公共邮箱:wuyd@agri.gov.cn

农 业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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