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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7〕564号
  • 【发布日期】2007-05-17
  • 【生效日期】2007-05-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7〕564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及变更公司章程的请示》(太平养老〔2007〕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

二、增资后,你公司股东认购股份和所占比例如下:(1)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持有30000万股,占总股本的60%;(2)中保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4%;(3)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持有6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2%;(4)富通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00万股,占总股本的10%;(5)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持有2000万股,占总股本的4%。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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