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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捐赠兴办我省公益事业突出贡献的黄如论先生的决定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44号
  • 【发布日期】2007-05-12
  • 【生效日期】2007-05-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捐赠兴办我省公益事业突出贡献的黄如论先生的决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捐赠兴办我省公益事业突出贡献的黄如论先生的决定

(闽政办[2007]144号)




福建是全国著名侨乡,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热心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弘扬这种热心社会公益事业、造福家乡人民的高尚行为,根据《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表彰办法》,经研究,决定授予2004年6月以来在我省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达亿元以上人民币的旅居菲律宾侨胞黄如论先生“福建省捐赠公益事业突出贡献奖”金质奖章、奖匾和荣誉证书。希望广大海外侨胞、港澳同胞继续关心支持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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