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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发改工业[2007]595号
  • 【发布日期】2007-03-17
  • 【生效日期】2007-03-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发改工业[2007]5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银行,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和《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化纤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实现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的转变,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协会编制了《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贯彻执行,促进我国化纤工业健康发展。

附件:《 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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