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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61号
  • 【发布日期】2007-03-12
  • 【生效日期】2007-03-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综〔2007〕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市违规小水电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奇(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冯小鲁(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煜(市水利局局长)

成员:郑炳炎(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宏湘(市经委党组副书记)

彭永麒(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京洪(市建设局副局长)

林录年(市物价局副局长)

汪家升(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仁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学球(市林业局副局长)

程良琛(市监察局副局长)

林向阳(福州电业局副总工程师)

黄文希(市水利局副局长)

江礼银(市财政局农村处处长)

吴聿建(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处长)

陈苏闽(市农办副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水利局,由黄文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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