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7〕19号
  • 【发布日期】2007-03-01
  • 【生效日期】2007-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19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两基”督导检查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决定向教育部申请于2008年下半年接受国家“两基”督导检查(以下简称“国检”)。为确保我省顺利通过“国检”,推动“两基”巩固提高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国检”是国家对我省“两基”攻坚水平和质量的一次检验,既是对我省“两基”工作的评估确认,也是进一步推动 “两基”工作巩固提高的机遇和动力,事关我省“两基”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迎检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好落实。要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切实履行义务教育工作职责,统筹规划实施区域内义务教育,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按照国家及省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抓住重点,巩固提高
“国检”涉及七项主要内容,即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扫盲工作;有“五个一票否决”,即普及程度不达标的一票否决,有拖欠教师工资的一票否决,有D级危房的一票否决,有重大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有弄虚作假的一票否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以七项主要内容和“五个一票否决”为重点,认真排查,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一)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严格监测普及程度核心指标。要加强普及程度中入学率、完成率、辍学率、三残儿童少年入学率等核心指标的监控。要以农村学生的入学和巩固为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控辍保学措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普及程度各项指标高于验收标准。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各县(市、区)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贵州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89号)要求,做好教职工编制调整计划,逐年抓好落实,配齐配足合格教师,确保在“国检”时基本达到要求,代课人员比例降到10%以下。抓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建立和完善城乡中小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继续落实支教政策,加快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三)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做好“填平补齐”工作。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成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彻底消除D级危房;二是通过解决好校舍不足,包括小学、初中大班额和专用教室不够等问题,基本完善教学设施;三是解决好桌凳、教学仪器、图书、体、音、美等设备不足的问题;四是要做好校园规划、硬化、绿化、文化、净化工作。各项教育建设工程必须在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
(四)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要求,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依法在财政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单列;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用于教育,但不包括教师工资;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部用于教育。要对近三年来的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进行自查自审,凡有拖欠的,必须在2007年8月底前补拨,并用于教育。今明两年,各地要安排一定的迎检专项经费和迎检工作经费,确保迎检工作顺利开展。
(五)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关爱生命的人本意识,进一步高度重视中小学师生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中小学安全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督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长抓不懈,确保师生平安。
(六)切实抓好扫盲工作。要将扫盲与“普九”统一部署,统一领导,统一实施,并重并举。要进行“地毯式”的排查,摸清本地15至50周岁青壮年文盲、半文盲底数,对近三年脱盲人员进行全覆盖巩固提高学习。要利用寒暑假学校放假、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农民农闲在家的有利时机,组织进行扫盲及巩固提高教育。坚持把扫盲及巩固提高与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相结合,与农民增产增收相结合,增强扫盲及巩固提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迎接“国检”准备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迎检工作的领导,把迎接“国检”作为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作为全省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尽快建立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迎“国检”组织领导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迎检工作方案,按期推进自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工作。要建立迎检工作责任制,把迎检的各项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到相关人员,形成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两基”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保质保量。“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不得以迎检名义向学生、教师、学校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师生搞迎检活动,不打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既要发扬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的“两基”攻坚精神,又要汲取个别地方弄虚作假的教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及时查处,及时整改。
(三)加强沟通,密切协作。要建立迎检工作调度制度,加强过程督导检查,及时解决迎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配合做好迎接“国检”和“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迎检氛围。要结合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多手段、多形式、多层面宣传“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省“两基”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增强信心,鼓舞斗志,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对存在的不良现象也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自查,抓好整改。各地要对照《义务教育法》和“国检”的有关要求,对本地 “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不仅检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更要检查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应于2007年10月底前完成自查,各市(州、地)应于2007年11月底前完成复查,省人民政府将于2007年12月对各市(州、地)迎接“国检”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检查。
为推动全省迎“国检”工作顺利进行,按规划于2008年接受省“两基”复查和“普实”验收的正安等15个县(市、区)的复查验收工作,必须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
省教育厅和各市(州、地)、县(市、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具体迎检工作方案。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