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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金州高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7〕13号
  • 【发布日期】2007-01-09
  • 【生效日期】2007-01-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金州高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金州高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7〕13号)




北京金州高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东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股东的变更。变更后,法国高仕华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出资255万元,出资比例为51%;北京金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245万元,出资比例为49%。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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