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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清理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的通知
  • 【发布单位】安徽省
  • 【发布文号】皖政办明电〔2007〕4号
  • 【发布日期】2007-01-08
  • 【生效日期】2007-01-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安徽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清理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清理相关文件和政策规定的通知

(皖政办明电〔2007〕4号)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月8日,省政府第十七次全体会议就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问题作出了部署,要求各部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对各自现有文件、政策规定和实际工作中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内容进行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清理相关文件,废止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策条文和规定,摒弃不利于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纠正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工作方法和举措,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体制机制,不断提升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

二、清理范围和内容。省政府办公厅已对省政府及办公厅近三年来制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在此基础上,各部门要对2004年以来本部门出台的文件进行集中全面清理,逐条对照检查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一律予以修改或废止,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办法。

三、工作要求和时限。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清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落实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清理情况及处理意见,于1月15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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