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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6〕111号
  • 【发布日期】2006-12-27
  • 【生效日期】2006-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用志工作的意见

(豫政办 〔2006〕111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开发我省丰富的方志资源,充分发挥方志的地情信息服务功能,积极推动用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地方史志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中原崛起的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入挖掘我省历代方志成就的资源宝库,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服务。

(二)基本原则

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必须贯彻“修以致用、修用并举”的工作方针,摈弃重修轻用、重存史轻服务和“一本书主义”的片面认识,把服务现实作为一项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干事创业的工作责任感,推进新时期、新阶段史志事业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求

用志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读者市场,努力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使地方志成果成为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使史志工作成为与现实紧密相连、长期性、全方位的事业,实现志、鉴、库、馆、用五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途径

(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政府及其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积极倡导社会用志,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开展各种活动等手段,加大对地方志书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志书进学校、进军营、进社区、进农村,努力把地方志变成各级干部的案头卷、普通百姓的家藏书,让社会各界对志书的服务功能有普遍了解和认识,产生读的兴趣和用的需求。要加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与党政机关和各行各业的交流,加强与兄弟省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横向沟通,组织多种形式的读志用志活动,形成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浓厚气氛。

(二)搞好用志基础建设

一是要制定完善收集、整理和保存制度,统一管理、妥善保存各类文字资料、图表、照片、音像资料、实物以及地方志文稿。二是要注重以各地年鉴和大事月报为依托,及时收集整理各级各类地情资料。逐步建立以各类原始性地情资料为基础,各级各类志书、年鉴、大事月报为依托,各类方志衍生品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地情资料信息系统。三是重视方志馆(室)建设。按照《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省方志馆要增加投入、充实馆藏、改进设备、完善功能。省辖市要力争实现建馆目标,省辖市政府应根据本地实际,在方志馆的论证、规划、立项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县(市、区)可从本地实际出发,利用现有条件,筹建方志室,实现对社会公众开放。四是逐步推进数据化、网络化建设。省史志办在开通运行河南省情网站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工作,增大信息量,提高时效性,扩大影响力,为社会提供及时、准确、有价值的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促进全省史志工作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各省辖市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将筹建和开通各地地情信息网站列入“十一五”工作规划,并逐步实施;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积极筹建网站。省史志办要重点督促各省辖市建立市情资料数据库。省直各单位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应逐步将史志资料及成果进行数字化处理,在建立网站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本地或本部门的小型资料信息库。“十一五”期间,要力争建成以省史志办为中心,以省直各单位和各省辖市、县(市、区)地方史志工作机构为支点的动态型省情资料数据库。

(三)提供智力支持

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紧密围绕《河南省地方史志工作“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紧扣各级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史志资料优势,积极提供资治参考。一是高质量地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咨询工作。二是结合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有选择地对涉及区域发展的重点课题组织力量分头实施,主动提供服务。三是各级政府在对经济社会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在部分相关领域如重要城市标志性建筑的设置、主要城市街道的命名、风景名胜旅游资源的考察论证以及重要传统文化项目、世界遗产的系统史料等方面,要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作用。

(四)拓展公共服务领域

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方志馆(室)地情文献的收藏、编研中心作用。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以河南省方志馆为重点,以省辖市、县(市、区)方志馆(室)为依托,为社会提供全方位的地方史志信息服务,使其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展示我省经济社会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二是充分利用各级地情资料数据库,组织实施地情信息上网工程,使之成为各级政府政务信息网的重要数据库,为社会提供准确、快捷服务。三是充分利用史志成果和积累的地情资料,编印出版各类地情丛书、专题资料、行业志、专业志、专题志以及剧本、画册、电子音像作品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使其成为区域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编印出版各类以乡、镇、街道、村(社区)志为主要内容的地方史书和乡土教材,使其成为基层群众进行爱祖国、爱家乡教育的主阵地和通达社情民意的主渠道。

三、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开发利用方志资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将修志、用志作为两大日常性工作,列入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统筹兼顾、统一部署,一并考核、共同总结。今后评价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的工作,不仅看修志工作、修志成果,也要看用志工作、用志效果。

(二)丰富信息交流渠道

省史志办每年要对全省用志情况作一次普查性摸底,逐项统计各地用志成果,全面掌握全省用志的现状。各省辖市史志办要及时交流用志信息,及时总结推广本地读志用志活动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三)加强用志工作研究

各级地方史志工作机构要将确保和提高志书质量作为首要任务,使志书更好地贴近群众、贴近社会,将静态资料转变为动态信息,把潜在价值转化为使用价值,努力扩大史志书刊的发行量和社会覆盖面。加强史志工作为现实服务的研究,全面深入地开展对读者、市场和社会需要的调查,提高志书的科学价值和使用价值,更好地为现实服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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