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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94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12-22
  • 【生效日期】2006-1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9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94号

关于批准对兴化香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兴化香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请示》(兴政发〔2005〕11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兴化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立地条件。

选择地势平坦,灌排条件好,土壤疏松肥沃的地块,有机质≥2%,pH值约为6.8至7.5。

(二)品种。

千岛香葱、香葱21。

(三)栽培技术。

1. 种苗:

(1)春葱、伏葱种苗:株高≥40cm,假茎长≥10cm,假茎粗≥1.0cm,叶色深绿,无病虫危害,人工拔开母株,单株具有2至3片功能叶,茎盘上的根量≥10条。

(2)秋葱种苗:株高≥40cm,假茎长≥8cm,假茎粗≥0.5cm,叶色绿,无病虫危害,人工拔开母株,单株上具有2至3片功能叶,茎盘上的根量≥6条。

2. 整地作畦:按畦宽2m至2.5m,沟宽40cm,沟深15cm至20cm作畦。整地前,每亩施腐熟有机肥800至1000kg、蔬菜有机生化专用配方肥25kg至30kg,基肥以撒施为主,肥料与土必须充分混匀。

3. 定植:

(1)定植密度:按株距(12至13)cm×(13至15)cm规格穴栽,每穴(2至3)个分蘖,深度2cm至2.5cm。

(2)定植时间:

春葱:11月至翌年3月定植,3月底至5月中下旬采收。

伏葱:5月下旬至6月定植,7月底至9月中旬采收。

秋葱:8月初至9月中旬定植,10月中旬至翌年1月采收。

(四)田间管理。

1. 水肥管理:勤浇水保持土壤湿润不积水。缓棵后施腐熟人畜粪每亩300kg至500kg、尿素5kg作促蘖肥。以后一般每隔12d至15d追施一次,每次每亩施尿素5kg至8kg、氯化钾4kg至5kg。收获前20d内不再施肥。

2. 病虫草害防治: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者具有三致(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农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要求。

(五)采收。

单株分蘖2个以上,单穴重≥0.1kg,株高达45cm以上时采收。

(六)脱水葱加工。

1. 加工前整理:将香葱冲洗后,剔除黄叶、丝皮、小草和其他杂质。

2. 加工脱水:采用热风干燥脱水或冷冻干燥脱水工艺。

3. 包装:选别、过筛后的成品按客户要求定量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七)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

(1)鲜葱:叶鞘圆管形,呈白色,叶身呈管状,新叶呈青绿色,成龄叶呈深绿色。株高≥40cm,假茎粗≥1.0cm,青白比7:3。

(2)脱水葱:水分≤8.0%,总灰份≤8.0%。

2. 理化指标:

(1)鲜葱:

每100克鲜葱所含营养成分

蛋白质
≥2.2克

碳水化合物
≥4.4克

脂肪
≥0.7克


≥85毫克


≥32毫克


≥0.9毫克

维生素B2
≥0.18毫克

烟酸
≥0.6毫克

维生素C
≥24毫克

硫化丙烯
≥18毫克



(2)脱水葱:

每100克脱水葱所含营养成分

蛋白质
≥18克

碳水化合物
≥42克

脂肪
≥6克


≥714毫克


≥230毫克


≥9毫克

维生素B2
≥0.86毫克

烟酸
≥2.8毫克

维生素C
≥86毫克

硫化丙烯
≥65毫克


三、专用标志使用

兴化香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江苏省泰州市兴化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兴化香葱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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